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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買了市立泳池的月票,發現這裡的規矩和鳳山的縣立游泳池不太一樣,而且不太合理。
 照理說,營業時間到幾點就是幾點離池不是嗎?頂多泳客好心提前五分鐘或十分鐘離池,不然也不應該驅趕泳客,我在鳳山就曾待到早上時段營業結束前五分鐘才離池,因為救生員已經默默地在拉水管準備清理。在高雄市卻碰上奇怪的規定,距離結束時間半小時前就聽到廣播:「各位泳客請注意,距離清場時間只剩15分鐘,請泳客準備離池。」15分鐘?所以營業到四點半,四點15分就要離池?然後我就看到大家紛紛準備離開,只剩下幾個人泡在池中,包括我。
 前天撥電話給1999市民專線反映這件事,今天接到體育處的回覆,答案是:「到四點半是沒問題的,因為之前有泳客反映因為廣播時間太晚造成淋浴間排隊之類的問題,所以四點廣播是提醒大家,四點15分會再廣播一次說明四點半要清場。」喔,確定了之後我今天下午又去游泳了。沒想到我在四點13分左右就被救生員勒令離開,我問說不是營業到四點半嗎?他以堅定的口吻說,到四點15分而已,四點半是全部人都要在外面(是說連淋浴都要結束)。媽的,為什麼老是遇到這種問題?回家後氣沖沖要再打電話給體育處,原本支持我的爸爸竟然說:「不要打了啦,小心被揍。」為什麼?為什麼要這麼鄉愿?我真的想不通啊!把清潔時間算在營業時間裡(就像大王說的,電影兩小時,看到一小時半說要打掃)本來就是吊詭又不合理的事,我付了錢使用180分鐘,為什麼要被剝奪?你沒有時間清潔打掃嗎?距離晚上開放時間七點半還有三小時,這些時間是要幹嘛?我真的不暸,你不透明化怎能怪我有這些疑問呢?
 昨天支持我的人今天也變調了,我好難過,媽說你怎麼不早點去就好呢?搞不好公務人員也想準時下班啊。為什麼都要屈就自己?寫著四點半結束,你確定他真的那個時候要下班嗎?而且他何時下班干我屁事。公佈營業時間是四點半結束,花了錢,就是180分鐘。

我被揍也沒關係了,真的好失望的一天。


註:這裡所指的營業時間係指下午時段1330-1630。另有早上時段與晚上時段
高雄市體育場地開放時間

補記:
去查了其他縣市的游泳時間公告,只找到:台北市中正運動中心
而且公告的是晚間最後的時間處理,我卻在白天時被人要求提早離開 

我真的太小題大作了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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